瀘州沱一橋下兩男子夜釣被查
“把魚放了,聽到沒有?一會兒開船過來了。”近日,兩名男子深夜在沱江非法垂釣時,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。
3月28日晚10點,小市派出所民警熊杉和同事開展禁漁巡邏時,發現城區沱一橋橋下有疑似魚竿的物品,旁邊還有兩個人影,民警立即上前查看。
“我們發現有六根魚竿,問他們在做什么,兩人不上岸也不回話。”民警熊杉告訴記者,不管如何勸說,兩人依然不肯離開河灘地半步。民警通知漁政部門來到現場,在漁政執法人員的配合下,兩人來到了岸上。
經民警現場查看,兩名男子采用的漁具俗稱“爆炸竿”,一竿多鉤,對魚類的殺傷力較大,兩人也對釣魚的事實供認不諱。
“當時有一條被捕的鯉魚,稱了一下有五斤多。”經民警查看,鯉魚并未受傷,符合放生條件,將其放回江水中。男子王某、龍某交代,兩人都是釣魚愛好者,平時經常相約去農家池塘釣魚,但當天晚上突然想嘗一口“河鮮”,就帶著工具來到了沱江一橋橋下。目前,警方已對兩人處以行政處罰,并收繳了非法捕魚的工具。
龍馬潭區公安分局小市派出所所長王毅提醒,在禁漁區、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撈水產品的,將面臨行政處罰,涉及刑事犯罪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罰金。廣大群眾切勿為了口腹之欲或謀取私利鋌而走險。
記者 黃江 秦德莉
